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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林青:治理恶意“薅羊毛”

时间:2022-03-03 浏览次数:0

作者: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导 姚林青近年来,互联网消费平台迅速崛起,许多新业态平台企业为了吸引用户,推出新用户首单优惠、到货不满意极速退款、打车软件先用后付等规则,但有用户恶意利用这些规则漏洞“薅羊毛”,甚至故意敛财涉嫌犯罪。目前,已有多地警方破获用户恶意利用平台规则的漏洞“薅羊毛”,构成诈骗的案件。根据目的的不同,“薅羊毛”者可以被分为两类:消费者和“羊毛党”。消费者“薅羊毛”的目的是省钱消费,其行为是合规的市场行为,这类“薅羊毛”者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“羊毛党”。“羊毛党”一般特指那些利用“薅羊毛”套利的投机者,他们利用平台和商家在技术及管理上的漏洞,大规模地组织或参与“薅羊毛”以获取高额收益,其行为无疑是违规违法的。如今,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,获客成本越来越高,平台商家的营销手段也越来越复杂,这为“羊毛党”提供了更大的投机空间,使其逐步呈现出职业化、团队化、跨国化特征,形成了分工明确、手段专业的“薅羊毛”黑灰色产业链,从而使“薅羊毛”从个体投机行为演化成群体行为,扰乱了社会和经济秩序。网络犯罪监管存在的法律和技术层面的空白,造成管辖难、立案难、取证难、认定难等问题,使得“羊毛党”肆意在法律边界非法牟利。近年来,为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我国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。例如,2016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2021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随着网络安全技术的创新提升,我国网络安全产业也在快速发展,为网络安全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反黑支持服务。但目前,“羊毛经济”的黑灰色产业依然活跃,对其进行治理,需要政府、平台、企业各层面共同努力。从政府层面来看,一要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新形势、新特点,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,细化网络安全保护的一系列相关要素,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,加大处罚力度和强制执行力度,提升监管执法的综合水平。二要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,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多元化的治理模式,构建由政府部门引导,司法机关、行业主管部门、平台、企业、网民共同参与的跨部门综合治理体系。三要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,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力度,建设网络安全生态系统。四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,强化公民守法意识,使其能够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;提高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,警惕和识别犯罪行为,从而提升打击效率。从平台层面来看,一是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建立事前预防、事中检测处置、事后分析总结的常态化审查机制与风险管控体系。二是加大网络平台整治力度,加强技术创新,及时修补技术漏洞。严格账号审核机制,以更高效、更精准的方式打击虚假账号,严厉处罚商家与“羊毛党”勾结刷单等行为,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平台环境。三是加强与相关平台、企业的合作,建立“反羊毛党联盟”,成员单位之间应共享黑产情报数据与技术数据库,充分利用资源共享优势,相互协作配合,联防联控,共同形成网络治理合力。从企业层面来看,一要转变经营理念,创新营销方法。获得市场地位,不能一味从流通环节入手,盲目凭借低价促销而获得消费者流量。企业培养用户忠诚度的关键是能够为其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。提升企业形象与品牌美誉度,要树立质量意识,同时要具备互联网思维,创新网络营销手段,而不是只靠发放优惠券、红包吸引用户。二要合规经营,杜绝短期行为和投机思想。应当充分认识到刷单冲量刷好评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危害,自觉抵制不良竞争行为,阻隔“羊毛党”野蛮生长的土壤,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经营环境。三要精细化营销管理,加强营销策划、设计和实施等环节的审核与监督工作,避免因出现漏洞而造成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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